各部门、直属单位、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及岗位聘任相关文件精神,按照学校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统一安排,决定启动实施第四轮岗位聘任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校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参照执行事业单位岗位和工资管理的劳务派遣人员)。
二、聘任程序
1. 岗位公布。各单位公布各类岗位名称、岗位数量、岗位职责、岗位目标、聘任条件等信息。
2. 个人申报。教职工根据本人现聘岗位性质和个人实绩,对照各类各级岗位聘任条件、岗位职责和目标任务等,填写相应的“岗位聘任申报表”进行自主申报,并提交支撑材料至所在二级单位。
3. 材料审核。学校岗位聘任委员会办公室和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组分别对教职工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成果认定。
4. 推荐和评审。各二级单位岗位聘任工作组根据聘任权限组织推荐和评审工作,确定各类各级岗位推荐和拟聘人员建议名单,公示无异议后报送至校岗聘办;学校岗位聘任工作组根据聘任权限组织评审工作,确定各类各级岗位推荐人员名单。学校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评审、复核、确定各类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建议名单。
5. 公示。学校对各类各级岗位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6. 审定。公示无异议后,由校长办公会议对各类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审定。
7. 聘任。公布聘任结果,签订聘用合同。
三、岗位设置
专业技术岗位以我校2021年12月底教职工总数为基数,按照规定的结构比例设置岗位。四级以上岗位由学校根据规定的结构比例统一设置。五级及以下专任教师岗位由各二级学院按照五级、六级、七级岗位比例为2:4:4,八级、九级、十级岗位比例为3:4:3,十一级、十二级岗位比例为5:5来设置。五级及以下其他专技、学生思政教师岗位由学校根据规定的结构比例统一设置。
管理岗位中科级及以下管理岗位设置情况见附件4。
工勤岗位按照退二进一的原则增设技师岗位3个、高级工岗位1个。
四、工作日程安排
1.第四轮岗位设置和聘任实施工作日程安排详见附件1。
2.需要注意两个时间节点:
(1)各二级单位应在5月31日之前将非聘任权限内的各类各级岗位推荐意见及相关表格(申报表、业绩表和聘任汇总表)提交至校岗聘办;
(2)各二级单位应在6月14日之前将聘任权限内的各类各级岗位聘任工作实施情况、聘任结果及相关表格(申报表、业绩表和聘任汇总表)提交至校岗聘办。
以上材料电子版发至zql@zjhu.edu.cn,纸质材料交至岗聘办(明达楼406)。
五、工作要求
岗位设置与聘任工作是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组织学习,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明确岗聘工作纪律,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和学校的工作部署;同时要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教职工的思想动态,耐心细致地做好政策解答,确保岗位聘任工作顺利完成。
为提高本轮岗位聘任工作的效率,校岗聘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已在“人事处网站”开设“岗位聘任”专题栏目。岗聘过程中有关问题的解释和通知请及时查阅岗聘专题网页。
联系人:周渠梁 2321231
张 菊 2321039
校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