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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8年度“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8-08-13   来源:人事处   作者:   阅读次数:76 次

各学院、部门:

根据中共湖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2018年度“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委人领办[2018]3号)要求,启动了2018年度的人才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我校可申报人数为14名,具体为:科技创新领军人才3名;人文社科领军人才2名;教育领军人才3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青年拔尖人才3名;人文社科领域青年拔尖人才3名。

2.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详见人才申报材料清单)。报送材料时,需报送1份电子材料(光盘)及10份纸质材料,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注意:申报书后自行制作附件材料目录(标明页码),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3.请各学院根据文件要求,于8月20日前将相关材料分类别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逾期不再受理。其中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由人文社科处负责,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由科技处负责,教育领军人才由教务处负责,青年拔尖人才由人事处负责。

4. 联系方式

(1)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申报职能部门:人文社科处

联系方式:韩宗银 2322581,663959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职能部门:科技处

联系方式:赵连丰 2321598,669145

(3)教育领军人才申报职能部门:教务处

联系方式:欧雯雯 2321995,667772

(4)青年拔尖类人才申报职能部门:人事处

联系方式:王敏 2321039,656239

 

 

关于印发《2018年度“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委人领办[2018]3号)(1) 

 

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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