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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转发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增补省151人才导师库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4-03-25   来源:人事处   作者:   阅读次数:69 次

各二级学院、部门: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增补省151人才导师库的通知》(浙联办[2013]4号),现予以转发,请符合条件新申请担任导师的专家,认真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导师志愿表》(见附件2)。原有导师库(可在www.zjhrss.gov.cn业务指南—专家博士后栏下载)中的专家,由于工作岗位变动、身体健康等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导师的,请提出《书面申请》;继续担任导师的,无需再填写《志愿表》。

    各二级学院请于5月10日前将新申请担任导师的推荐人选《志愿表》(一式3份)和不再适合担任的导师名单及《书面申请》(一式1份)交给人事处张剑,电子稿发送至zj2012@。联系人:张剑,2322043,683358。

附件1:《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增补省151人才导师库的通知》
附件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导师志愿表》

二О一三年四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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