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高校人事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学校人力资源规划、综合管理和监督服务;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人事工作的规章制度。
1.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落实引进、服务、考核等工作。
3.做好各级各类人才项目推荐申报、过程管理和考核工作。
4.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落实各级人事政策。
5.拟定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6.做好柔性人才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7.做好教职工进修访学等管理工作。
8.做好教职工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9.负责高基报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数据维护工作。
10.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及奖惩工作。
11.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做好绩效工资的预算、核拨、结算。
12.落实教职工社保政策,做好教职工工龄和教龄认定,发放各类津贴补贴。
13.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负责各类人员的岗位聘任与管理。
14.负责全校非教学人员、编外用工的计划、招聘、管理工作。
15.办理教职工入职、调离、辞职、退休,以及校内流动和延聘手续。
17.维护人事信息系统,编制人事、薪酬数据统计及相关报表。
18.做好市级以上人才、高级职称教职工的护照管理。
19.组织开展援疆教师等选派及管理工作。
20.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人事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