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4〕12号)精神,为强化人才培养考核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年入选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考核等次
考核分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合格者继续资助培养,不合格者淘汰。基本合格者暂不资助,如果期末考核合格,可补报资助经费。
2.考核要求
基本要求:工作量饱满,教学、科研达到校基本工作量以上,教学效果好。有重大教学事故或评教特别差者,一票否决。
(1)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合格标准(符合下列其中1条):2年内发表一级期刊学术论文1篇及以上,或2年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3篇及以上;有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排名前3);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
(2)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基本合格标准:2年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或主持市厅级课题2项,或获得市厅级奖项2项(排名第1)。
(3)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考核不合格者:未达到合格、基本合格标准者。
(4)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合格标准(符合下列其中1条):2年内发表一级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或2年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有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或教研(教改)项目1项;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排名前3)或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排名前2)。
(5)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基本合格标准:2年内在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或主持市厅级课题1项,或获得市厅级奖项1项(排名第1)。
(6)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不合格者:未达到合格、基本合格标准者。
三、考核方式
列入此次中期考核范围的,需填写《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表》(见附件2)及《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期考核汇总表》(见附件3)。
四、考核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表及佐证材料,一式2份;
(二)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期考核汇总表,一式1份;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16年5月25日前提供至人事处(明达楼427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zhucheng@。
联系人:朱成, 联系电话:2322043(673786)
附件下载
1、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期考核名单
2、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期考核表
3、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中期考核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6年5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