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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编辑日期:2016-03-17   来源:人事处   作者:   阅读次数:64 次

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人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开展2016年度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数量

2016年度我市推荐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名额3人。推荐人选应是在本行业领域做出过突出贡献,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中青年专业人才(具体条件见《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选拔管理办法》第六条,详见附件1)。

二、推荐程序

(一)人选申报。申报人填写《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并准备相关申报佐证材料。

(二)材料审查。各学院(部门)对上报材料,特别是对突出反映能力业绩、贡献情况的材料真实性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并在汇总表上盖章签字。学校将对上报材料在学校网站进行全信息(除涉密材料外)公示后上报至市人力社保局。

三、申报材料、时间

(一) 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见附件2),2份;

(二)《浙江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申报表》(见附件3),一式7份;

(三) 推荐人选的获奖证书、代表性论著、专利等申报佐证材料复印件,2份。

请于2016年3月31日前将上述材料交送至人事处(行政楼427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其中,材料(二)、(三)报送时,分开装订,需同时提供电子文档。报送材料涉及秘密的,原则上要求脱密处理,无法脱密的,请注明密级。电子文档发送至zhucheng@。

 

    联系人:朱成        联系电话:2322043(673786)。

 


 

 

人事处

2016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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