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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辅导员、财会人员公告
编辑日期:2016-03-12   来源:人事处   作者:   阅读次数:68 次

 

    根据《湖州市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湖委办〔2004〕9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等有关精神,经核准,湖州师范学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辅导员和财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和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和公示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计划

 

    辅导员招聘人数10人,其中男生公寓辅导员5人(限男性报考)、女生公寓辅导员3人(限女性报考),心理辅导员2人; 

 

    财务、审计岗位招聘人数5人。

 

招聘岗位

招聘人数

学历/学位

专业要求

备  注

男生公寓辅导员

5

硕士研究生

不限

1、中共党员;2、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要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一年及以上;3、限男性报名。

女生公寓辅导员

3

硕士研究生

不限

1、中共党员;2、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要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一年及以上;3、限女性报名。

心理辅导员

2

硕士研究生

心理学类专业

1、中共党员;2、本科或研究生学习阶段要有担任主要学生干部经历一年及以上。

财务、审计

5

硕士研究生

财会类专业

 

    三、招聘条件


    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品质和道德素养,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2.具有较强的语言表达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沟通能力;

 

    3. 身体健康;

 

    4.年龄18至35周岁(1980年3月21日至1998年3月21日期间出生);

 

    5.招聘对象不限,国内学生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归国人员须在2016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定证书;

 

    6.湖州市(含三县两区)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报考辅导员和财会人员岗位的,需取得本单位和主管部门的书面同意。

 

    四、招聘程序与办法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一律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6年3月21日17时止。

 

    《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或《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财会人员招聘报名表》)等应聘材料发送至邮箱hzsyrszp@zjhu.edu.cn。

 

    2.资格审查。学校根据应聘材料的内容进行资格初审,于3月23日在学校网站公布符合招聘条件人数,并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未接到考试通知的人员,可来电查询原因。

 

    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二)考试

 

    考试由笔试和面试两部分组成。满分均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在总成绩中各占50%。若总成绩相同,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1.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笔试日期初定2016年3月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辅导员招聘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和辅导员专业知识。财会人员招聘笔试内容为财会岗位相关专业知识。辅导员、财会人员招聘不指定具体教材和相关参考书籍。笔试结束后,将在学校网站公布成绩,并按照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同分者一并入围)。若出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日期初定2016年4月上旬,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入围面试人员须持有效期内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核发的就业协议书,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或《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财会人员招聘报名表》)、1寸近期免冠证件照2张等原件备查。证件不全或所提供的材料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者,取消面试资格。

 

    面试考查内容为对岗位认知程度、胜任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计分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计算平均得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结束后,在学校网站公布参加面试人员全部成绩,并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

 

    (三)体检、考察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修订后)执行。体检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执行。

 

    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录用、在办理录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或因应聘材料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的,经学校招聘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相应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四)公示、聘用

 

    根据考生总成绩、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学校网站、湖州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束后2个月内,拟聘用人员不来校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在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时仍将审核档案资料,若发现应聘人员档案资料有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招聘信息发布平台

 

    1.湖州师范学院网站();

 

    2.湖州人才网(http://www.hzhr.com)。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仅在湖州师范学院网站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应聘人员对招聘公告本身或在学校网站公布的相关信息有异议的,可在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电话:0572-2321039。

 

    (三)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六、咨询

 

    学工部、学生处:毕老师(0572-2321558);

 

    人事处:张老师(0572-2321039)。

 

附件一: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辅导员招聘报名表

附件二:湖州师范学院2016年财会人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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