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66号,详见附件1)精神,现就做好我校2015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人选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及要求
(一)特聘教授项目
1.特聘教授人选应具备《“长江学者奖励计划”实施办法》(教人〔2011〕10号,详见附件2)规定的基本条件。此次特聘教授人选年龄要求为:截至2015年1月1日,自然科学、工程技术类人选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类人选不超过55周岁(1959年1月1日后出生)。
2.高校现职校领导不得推荐;国家“千人计划”(“青年千人计划”除外)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3.特聘教授牵头组建的创新团队,学校提供必要条件,给予支持。
(二)青年学者项目
1.重点支持高校面向海内外培养引进在学术上崭露头角、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恪守学术道德和教师职业道德的优秀青年学术带头人。
2.青年学者项目实行岗位聘任制,在聘期内,青年学者须全职在受聘高校工作,享受中央财政每人每年10万元奖金。青年学者项目的聘任程序和考核管理,参照特聘教授进行,青年学者聘期内不得申报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3.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人选年龄不超过38周岁(1976年1月1日后出生),人文社会科学领域不超过45周岁(1969年1月1日后出生)。
4.一般具有博士学位,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国内应聘者一般应担任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
5.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不在支持之列。
二、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特聘教授项目名额为1人,青年学者项目名额为2人。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要求
推荐材料分为书面材料和电子材料。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后,将在校内公示7天。书面材料包括推荐函、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和候选人申报材料(包括候选人推荐表、附件、学校党委对推荐人选政治表现的书面意见及其他相关材料等,详见附件3);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候选人推荐表由申报管理系统生成(带水印);电子材料请登录长江学者申报管理系统填写(www.shenbao2015.changjiang.edu.cn),内容应与书面材料一致。
请申报人员于8月11日前报送书面材料(一式3份)至人事处(行政楼427室),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zj2012@,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 剑、何阅雄,联系电话:2322043(683358)、2321272(666035)。
人 事 处
2015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