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5〕1号)精神,现就做好做好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选条件
(一)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专业及科技攻关前沿发展动态,学术和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具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行列。
(二)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地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获得过地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重大产业技术创新、产品研发、技术攻关、推动成果产业化,取得明显成效;或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三)已列入各地市、省级各部门或中央部属单位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四)对于推荐申报人选,用人单位必须明确人选培养目标、制定具体培养计划。培养目标应为各学科、产业领域骨干人才,成为省级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培养计划要因人制定,举措要具体化,要为申报人选配备培养导师。培养目标的合理性、培养举措的可行性将作为选拔评价指标,目标完成与举措落实情况将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重点及名额
本次选拔重点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交通运输设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浙江重点主导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倾斜;高校、科研院所要优先推荐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博士教师(科研人员)。
我校推荐名额有4名。
三、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和《湖州师范学院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经个人申请,学校审核,经全信息公示后推荐上报。
(二)审核申报。人事处将材料审核推荐后,报送至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人事局汇总全市申报材料后,上报省151人才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三)评审审定。省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产业、学科,分类组织专家对各地、各部门(单位)推荐人选进行评审,提出培养人选方案,报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审定。
(四)发文公布。经省联席会议确定的第三层次培养人员名单,由省联席会议组成部门联合发文公布。
四、申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在3月25日前向人事处(行政楼427室)提供以下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逾期不再受理:
1. 《2015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2份;
2.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及佐证材料2份(须单独装订成册,不超过40页);
3.《湖州师范学院2015年度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推荐人员情况汇总表》1份。
以上表格的电子文档发送至zj2012@,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 剑、何阅雄,联系电话:2322043(683358)、2321272(666035)。
附件:
人 事 处
2015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