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浙人社办发〔2015〕6号)要求,2015年度将开展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我省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的留学回国人员的工作启动。
二、申请条件
(一)具有较丰富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2年1月1日以后回国来浙工作或创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或已获过“钱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资助标准及重点
重点资助新一代信息技术、智能制造装备、先进交通运输设备、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现代服务业等我省重点主导产业引进人才;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和产业集聚区引进人才;回国来浙江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
C类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D类项目每个资助5万元。
四、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经个人申请,经全信息公示后由学校负责推荐上报。个人申报纸质材料请于3月20日前报送至人事处(行政楼427室)。
(二)材料审核。人事处将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至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报评审。市人事局汇总全市申报材料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省人力社保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核拨资助经费;
(四)签约验收。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并按时提交项目中期考核材料和结题验收报告。
五、申报材料
(一)《钱江人才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一式1份;
(二)《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项目可行性报告经费概算编写提纲》(见附件3)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清单见附件4),一式2份;
以上材料的电子稿请发送至zj2012@.
联系人:张 剑、何阅雄,联系电话:2322043(683358)、2321272(666035)。
人事处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