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开展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人专司函〔2014〕10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留学人员科技活动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新进回国工作(主要在非教育系统);
(二)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三)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四)申报项目在国内或本地区、本领域具有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二、项目类别
按照文件规定,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
三、申报名额
我校申报名额为3项。
四、申报材料及上报
留学人员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一式4份(表格填写详见附件一,此表中“同行专家意见”需二位以上专家的意见及亲笔签名;表格中“驻外使领馆推荐信”最好能够提供);
(二)《2015年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汇总表》1份(详见附件二).
申请人请于2015年1月7日前将申报材料交至所在单位,经所在单位审核后,于2014年1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人事处,联系人:张 剑 何阅雄 ,联系电话:683358,2322043,666035,2321272,以上材料的相关电子文档发送至zj2012@.
人事处
2014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