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在高等学校开展“浙江省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浙教电传〔2014〕221号,见附件1)的要求,为做好“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与推荐名额
学校在职在编一线教师。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学校中层正职及校级领导,原则上不参加评选。
“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名额总数为4名。本次推荐以下属学院(部)为单位推荐,原则上每个单位推荐名额不超过1名。
二、推荐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恪尽职守,甘于奉献;
2.注重教研结合,知行合一,因材施教,教学经验丰富,育人效果好,深受学生爱戴,是学生的良师益友;
3.治学严谨,学风端正,有很好的团队精神;
4.积极主动承担本专科、研究生教学任务及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教学工作量饱满,育人效果好;
5.积极开展科学研究和社会服务工作,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成果突出;
6.年龄在60周岁以下。
三、推荐流程
1.组织提名。由下属学院(部)分党委(党总支)负责做好发动、提名、推荐工作。被推荐人员名单须经本单位党政联系会议审议通过。
2.推荐材料。被推荐人员认真填写《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表》(见附件2)、《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人基本情况一览表》(见附件3)、《浙江省优秀教师登记表》(见附件4),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同时下属学院(部)对推荐材料进行初审,并汇总《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人基本情况一览表》。
3.学校推荐。学校组织专家对推荐材料进行审核、评选。评选结果经全校公示、学校审批。
4.上报材料。被推荐人员根据“关于在高等学校开展‘浙江省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和专家评选意见,进一步认真完善申报材料。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请各下属学院(部)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及推荐名额,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工作。请在2014年6月26日前将相关材料提供至人事处,逾期不予受理。
1.《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表》一式5份与佐证材料装订成册(一式1份):
2.《浙江省优秀教师推荐人基本情况一览表》一式1份:
3.《浙江省优秀教师登记表》一式5份。
联系人:张剑,何阅雄,联系电话:2322043(683358)、2321272(666035),邮箱:zj2012@。
人事处
2014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