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现转发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表彰工作的通知》(见附件1),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加强对材料真实性的审查,确保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推荐“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各1个。
请各单位在6月7日前向人事处提供以下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逾期不再受理:
1.《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推荐表》、《全国专业技术人才先进集体推荐表》(见附件2、3)和事迹材料各2份。
2.由专业技术人员信息采集工具生成的电子文件1份(见附件4、5)。同时提供1张免冠证件照、2张工作照电子版。
以上表格的电子文档发送至zj2012@。相关表格详见附件。
联系人:张 剑、何阅雄,联系电话:2322043(683358)、2321272(666035)。
人 事 处
2014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