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留学人员科技活动的实际情况,为切实做好我校2014年度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报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请资助经费的留学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在外留学1年以上,学有所成;
(二)新近回国,并于2011年1月1日后来浙江工作或创业;
(三)取得硕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四)能独立主持研究开发工作,有培养发展前途;
(五)申报项目在本省、本行业中属于领先水平,具有应用开发前景,可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2013年获得省“钱江人才计划”A、B、D类资助项目目前尚未结题的,可优先申报。社科类项目请直接申报“钱江人才计划”C类资助项目。
二、项目类别
(一)国家人社部资助项目。资助项目分重点、优秀、启动三类。其中,重点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从事国家重点攻关项目、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具有广泛应用前景的技术创新项目等,资助额度为10-20万元人民币;优秀项目主要资助留学回国人员主持省部级重点科技攻关或技术改造项目,或某一学科领域具有领先水平的研究开发项目,资助额度为5-10万元人民币;启动类项目主要资助新近回国或即将回国的留学人员,从事某一学科或技术领域的研究,资助额度为2-5万元人民币。
(二)省人力社保厅小额资助项目。主要资助除国家人社部资助项目外,其他比较优秀的项目,资助额度为1-2万元人民币。
留学人员可根据项目本身的情况,选择申报人社部重点、优秀、启动类资助,未获得人社部资助的项目,全部作为省小额资助的评审对象。
三、申报材料及上报
留学人员申报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1份(详见附件一,此表中“同行专家鉴定意见”需二位以上专家的鉴定意见及亲笔签名);
(二)《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汇总表》1份(详见附件二);
(三)留学人员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二级学院或单位须审核原件,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1.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
2.到国(境)外进行博士后研究、访问学者等非学历学位进修的留学人员,需提供浙江省海外高层次留学回国人才工作证或我驻外使馆开具的海外留学证明。
(四)获得2013年省“钱江人才计划”A、B、D类资助的需提供证明文件1份;
(五)有关电子文档:
1.《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申请表》
2.每个项目的简介300字左右;
3.《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汇总表》:
4.《浙江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总结表》(详见附件三)。
申请人请于2014年1月10日前将申请材料交至所在部门或二级学院,经认真审核材料后,请于2014年1月11日前将申请材料提报送人事处,联系人:何阅雄 张 剑,联系电话:666035,2321272,683358,2322043,“有关电子文档”发送至zj2012@.
四、其他
(一)此前获得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经费资助目前尚未结题的,本次不得申报。
(二)已完成的项目,请按要求尽快填报《浙江省留学人员科技活动项目择优资助总结表》。
201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