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
2013年度进修返校考核及奖励报销事宜即将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提交相关考核材料
(一)读博人员
1.湖州师范学院进修人员返校回执单(一式四份,含所在单位考核意见)
2.进修总结(2000-5000字,一份)
3.博士学历学位证书及复印件一份
4.所读学科是国家重点学科、一级博士点、国家基地的证明,所读学科是工科、艺术学科、医学、外语类学科的证明。
5.学费、住宿费发票
(二)海外访学人员
1.湖州师范学院进修人员返校回执单(一式四份,含所在单位考核意见)
2.进修总结(2000-5000字,一份)
3.相关进修单位或导师证明
4.来往飞机票、生活费发票
二、学校奖励或报销依据
1.读博人员经考核合格后,学校将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参照《湖州师范学院博士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07〕42号)文件执行。
2.海外访学人员经考核合格后,报销事宜参照《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出国(境)进修选派暂行办法》(湖师院发〔2011〕47号)文件执行。
请2013年度进修返校人员在11月22日前将上述材料上交至人事处,人事处负责对材料进行审核,并尽快处理报销或奖励事宜。
联系人;张剑,联系方式:2322043(683358)
附件:1.
湖州师范学院进修人员返校回执单
2.
<湖州师范学院博士培养工程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07〕42号)
3.
《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出国(境)进修选派暂行办法》(湖师院发〔2011〕47号)
2013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