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6年“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04-21浏览次数:10

各二级学院、各部门:

根据浙江省科技厅、教育厅《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浙江省“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教育厅、经信厅《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要求,为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促进教育科技人才贯通,学校现就组织开展2026年“科技副总”“产业教授”选聘工作通知如下:

一、“科技副总”选聘工作

(一)选聘条件

详见《关于组织开展2026年浙江省“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的通知》(附件1)。

(二)名额安排

鼓励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申报,全力争取各级名额。

(三)前期平台注册

登录浙江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数字服务平台(https://rchp.ztdgroup.com/),完成个人账号注册、实名认证等,绑定专家身份。未完成注册与专家绑定,无法参与后续校企匹配、协议备案。

(四)选聘流程

1.个人需求摸排(415日已通知)及平台注册(5月前):教师对照条件完成平台专家身份绑定,填写《“科技副总”推荐人选汇总表》(附件3),提交所在学院。

2.学院审核(422日前):学院审核资格、材料真实性与完整性,汇总报送人事处。

3.学校匹配(423日至5月初):人事处协助市(县、区)科技局对接企业需求,开展校企精准匹配。

4.学校审定(5月初至5月中旬):学校研究确定选派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上报。

5.签约备案(5月中下旬):选派人员与企业、学校签订三方协议(单独发送至学院),上传浙江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数字服务平台备案。

(五)材料报送

“科技副总”选聘通知已于415日下发至各单位,请各学院于42217:00前,将《“科技副总”推荐人选汇总表》(电子版+盖章件)报送至人事处,三方协议收取时间视选派情况另行通知。

二、“产业教授”选聘工作

(一)选聘条件

详见《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附件4

(二)名额安排

学校按需设岗、择优聘任。

(三)选聘流程

1.需求摸排(427日前):学院结合学科建设、人才培养需求,摸排岗位、专业领域、意向企业/人选,填写《高校产业教授需求统计表》(附件5)。

2.学院审核(427日前):学院审核需求合理性与可行性,汇总报送人事处。

3.校企匹配(423日至5月中旬):学校对接相关部门与企业,开展供需对接、座谈考察,确定意向人选。

4.学校审定(5月中下旬):学校审定拟聘人选,按要求推荐省级人选。

5.签约备案(6月初):学校、产业教授、派出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单独发送至学院),上传浙江省高层次人才互聘共享数字服务平台备案。

(四)材料报送

请各学院于42717:00前,将《高校产业教授需求统计表》(电子版+盖章件)报送至人事处,三方协议收取时间视选聘情况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广泛动员。各单位要做好政策解读,组织符合条件教师积极申报,务必提醒“科技副总”申报人先完成平台专家注册绑定;

(二)严格把关、按时报送。严把资格审核关,确保材料真实规范,逾期不再受理;

(三)规范推进、做好衔接。严格按照省厅时间节点与学校流程,做好线上填报、校企对接、协议签订等工作。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帆,2321126

联系地址:明达楼414


附件1:2026年浙江省“科技副总”选聘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科技副总-操作指引(科技副总).docx

附件3:“科技副总”推荐人选汇总表.xlsx

附件4:关于做好2026年浙江省“产业教授”选聘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5:高校“产业教授”需求统计表.xlsx


人事处

20264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