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国内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6-03-25浏览次数: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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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专业发展项目、访问工程师校企合作项目验收结题工作的通知》(浙高师培字〔2026〕3号)文件精神,现就我校2020—2025年国内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验收结题工作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0—2025年立项且已经符合结题条件的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其中,2020—2021年立项未结题的项目须在本次完成结题,否则将作撤项清理(名单见附件)。

为切实提升项目实施成效,自2022年起,省教育厅将结合各校国内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未结题情况酌情核减其下一年度立项数。

二、结题要求

1.项目结题成果的形式须与立项《申请书》“预期成果形式”中列明的内容一致。

2.结题成果的有效时间为立项后至系统填报截止时间前。

3. 特别说明:2020-2024年立项的老师,今年要来结题的,都要选择2025年项目

三、结题材料报送方式

为方便结题教师,根据《浙江省教育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方案》等精神,本次结题材料报送采用线上操作,所有材料填报审核均通过“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http://jiaoshi.zjed u.gov.cn/)进行。请结题教师在“结题报告申报”模块完成相关材料填报。填报完成后及时联系人事处进行审核,具体操作详见系统中的“操作手册”。上述填报及审核流程须在2026年4月17日之前完成,逾期后系统将自动关闭。

请各位教师4月13日之前完成系统填报材料提交。 

四、注意事项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结题:

1)提交的成果形式、数量、质量未达到立项申请书中的预期成果要求;

2)提交的成果内容明显与项目研究无相关性;

3)论文未正式发表(含录用通知、清样稿、网上打印稿);

4)标注的国际标准刊号ISSN和国内统一刊号CN未在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登记备案。

联系人:张立英 0572-2322043

 

附件:湖州师范大学2020-2025年度国内访问学者教师专业发展项目未结题项目清单.xls

 

湖州师范大学人事处

2026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