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职称评审管理评审管理实施办法》(浙人社发〔2020〕47号)和《湖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22〕54号)文件,为切实做好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聘条件
(一)获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1年且考核合格者,可初聘为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
(二)具有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专业工作满3年且考核合格者,或具有博士学位者,可初聘为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初次聘任后取得更高学历或学位者,可按新学历或学位,要求再次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初中级职称实行全国和省统一考试的专业技术人员,经学校同意推荐参加相应的资格考试,取得资格后可初聘为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
二、初聘程序
(一)线上个人申报:符合初聘条件人员请认真阅读《专业技术职务初聘工作须知》(附件1),并在线进行个人申报。
(二)学院/部门审核推荐:学院/部门根据申报人员所提交材料对初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其是否符合初聘条件提出明确的审核意见。
(三)学校复核审批:学校定期对申报人员资格进行复核审批。
(四)公示:对符合专业技术职务初聘人员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五)聘任:对公示无异议者,履行聘任手续。
三、申报步骤
我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依托“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与评审管理服务平台”进行(以下简称“申报平台”),网址:https://zcps.rlsbt.zj.gov.cn,初聘申报具体步骤如下:
(一)平台在线申报
1.平台档案维护
登录“申报平台”首页→右上角“个人用户登录”→扫码登录(浙里办扫码)→完善个人基本信息→点击“我的业绩档案”模块,进入后按照系统要求进行业绩档案维护,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特别注意:业绩档案维护后须相关职能部门在系统内审核通过后方可在正式报名时提取使用。
2.正式报名
登录“申报平台”首页→职称申报业务→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用人单位类型”栏选择:自主评聘→“职称认定类型”栏选择:大中专毕业生职称初定→搜索“湖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委员会”→进入报名,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二)线下材料提交
初聘汇总表1份(学院盖章、党政领导双签),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15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ql@zjhu.edu.cn,纸质版报送至人事处429办公室。
联系人:周渠梁 联系电话:0572-2321231
人事处
2026年3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