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州师范学院人事处(人才办)是在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高校人事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学校人力资源规划、综合管理和监督服务;研究制定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制定有关人事行政管理的规章制度。
人事处处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人事处(人才办)工作;
2.拟订人事人才政策,提交学校党委、行政决策;
3.负责文字材料、统计报表、财务报销的审签;
4. 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聘;
5.负责协调校内外有关部门;
6.做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人事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1.分管机构编制、岗位聘任、公开招聘、年度考核等,联系人事管理科;
2.分管薪酬绩效、社会保险,联系劳资科;
3.分管师资队伍培养、柔性引进人才、因私出国(境)管理、援疆等,联系教师发展科;
4.协助处长做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5.协助处长做好处内其它工作。
人事处副处长(人才办副主任)岗位职责
1.分管高层次人才引进、考核,联系人才科;
2.分管校内外各类人才项目的组织申报,跟踪对接;
3.分管高层次人才服务,负责人才家园建设,联系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
4.协助处长做好调查研究,接待和处理来信来访;
5.协助处长做好处内其它工作。
人事处专聘副处长岗位职责
1.分管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
2.协助处长做好处内其它工作。
人才科岗位职责
1.负责做好人才引进计划的制订和政策研究;
2.负责人才引进的宣传和亮点挖掘工作;
3.负责高层次人才引进和聘期考核;
4.负责拟引进人员基本情况的审核;
5.负责引进人才的直聘工作;
6.负责引才计划的申报和管理;
7.负责人才数据库的维护;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1.负责各类引进人才的申报、认定;
3.负责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协调待遇兑现;
2.负责校内校外各类人才项目申报组织和跟踪对接;
4.负责高层次人才的联谊工作;
5.负责人才家园建设,开展各类人才活动;
6.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申报、建设;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教师发展科工作职责
1.负责拟定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2.负责高校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聘工作;
3.负责教职工进修、访学等管理工作;
4.负责新教师岗前培训和教师资格证认定工作;
5.负责柔性引进人才工作;
6.负责教师信息的数据统计,填报高基报表、教师状态数据库等,维护全国教师管理信息系统;
7.负责高级职称人员因私出国(境)管理;
8.负责校内外各单位的联络对接,处内各项事务的协调;
9.负责各类综合性文稿起草;
10.负责日常资产采购和报销,用车协调。
11.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人事管理科工作职责
1.负责学校人员编制的核定、报备及管理;
2.负责新进人员报到手续、定岗定级等相关工作;
3.负责岗位变动申报、审批等工作;
4.负责专业技术岗岗位聘任、考核,及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管理;
5.负责普通职员职级晋升工作;
6.负责教师援疆工作;
7.负责教职工事业单位处分、年度考核工作
8.负责校内人员调配及教职工调出、辞职等手续办理;
9.负责非教师岗位的公开招聘工作;
10.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劳资科工作职责
1.负责全校教职工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绩效考核奖,以及福利、人才津贴、午餐补贴等核算、发放工作;
2.负责工资、社保的申报审批,统计报表分析、数据报送及系统维护;
3.负责教职工日常考勤,各类证明的出具;
4.负责教职工工龄、教龄认定和三十年教龄荣誉证书办理;
5.负责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死亡人员丧葬抚恤金核定审批;
6.负责非事业编制人员的日常管理和工资发放;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