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上半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5〕2号)精神,人事处于3月份启动我校2025年上半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经个人网上申报、材料审核、现场确认、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教师资格专家审查委员会审议,现对拟认定高校教师资格的21位教师进行公示。
一、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人事处反映存在的问题。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允许借机诽谤诬告。
二、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需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三、公示时间:2025年6月5日至6月9日。
联系人:陈柱康 联系电话:0572-2321039
附件:
人事处
2025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