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政教师除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通过学校教学能力水平测试,具体办法按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办法》(湖师院校办发〔2023〕28号)(见附件1)执行。如不参加本次教务处组织的教学效果评价,将无法申报本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效果评价结果仅限当年使用。
请汇总本单位2025年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申报人员信息,并于5月23日(周五)前将本单位《2025年参加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效果评价人员名册》(见附件2)纸质稿报人事处(明达楼429室),电子稿发送至电子邮箱(zql@zjhu.edu.cn),逾期不再受理。人事处汇总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教学效果评价工作。
人事处联系人:周渠梁(2321231)
教务处联系人:余志敏(2322600)
附件1:《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教学效果评价办法》(湖师院校办发〔2023〕28号).pdf
附件2:《2025年参加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效果评价人员名册》.xls
人事处
2025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