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5年度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5-04-09浏览次数:10

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关于转发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的通知》(湖人社发〔2025〕6号 )以及学校《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办法》(湖师院发〔2022〕47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2025年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竞聘条件

申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人员应具备《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管理办法》(浙人社发〔2024〕74号)规定的资格条件、基本条件和竞聘标准。

1.申报人员应当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理想信念坚定,遵纪守法、爱岗敬业,专业示范引领能力较强,工作绩效突出;

2)一般在专业技术三级岗位聘满一个聘期;

3)评选时距法定退休年龄一年以上(以2025年6月30日计算),且聘任后能在本岗位履职至少一个聘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均为合格及以上档次。

2.申报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取得原创性和重大科学价值的研究成果,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在宣传思想文化领域学术造诣深厚,在社科理论、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对外宣传、网络内容管理、旅游等方面取得重要研究成果或者明显社会效益;

3)在工程技术领域具有重要研究成果、发明创造或者技术创新,取得明显经济或者社会效益;

4)长期工作在教育教学教练执训一线,具有先进的教育教学理念,在人才培养、学科建设、教育教学教练执训改革等方面成绩显著;

5)长期工作在医疗卫生一线,医术高超,在治疗疑难危重病症、疾病预防控制等方面成绩突出;

6)长期工作在工农林渔业生产和技术推广一线,具有重大技术革新或者技术突破,取得明显经济或者社会效益;

7)在其他行业领域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大贡献或者为国家赢得重大荣誉,得到国内外同行公认。

3.申报人员应符合专技二级岗位竞聘标准(附件1)或者教育行业竞聘标准(附件2),申报人员符合竞聘标准的竞聘业绩,应当在聘任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期间取得。专业技术水平业内公认、业绩特别优秀,符合竞聘标准一类标准的现聘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竞聘人员,可不受资格条件第(2)项条件限制。


申报者正高级岗位聘任时间按足年足月计算,计算累计时间截止到2025年1231日;申报者各类成果业绩应为聘任正高级岗位期间取得。


二、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根据本人所在岗位性质和自身实际情况,对照岗位职责、目标和竞聘标准,由本人填写岗位竞聘表,作出岗位履职承诺,进行自主申报,并提交相关申报材料至所在单位。

2.推荐。各单位对个人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成果认定后召开会议组织评审并推荐。

3.评审。学校对各单位推荐人选组织评审,确定申报人员推荐名单;学校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建议名单。

4.公示。学校对建议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

5.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校长办公会议对建议名单进行审定。

6.上报。专业技术二级岗位建议名单经市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后,报省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审核确定。

三、申报材料要求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5份(A4纸正反页打印);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1份;

3.相关业绩支撑材料1份,须与申请表分开独立装订成册。


申报人须于4月14日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所在单位,各单位评审后于4月18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纸质材料交明达楼429办公室,电子材料发送至zql@zjhu.edu.cn)

联系人:周渠梁(2321231/680635)

1.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竞聘标准(通用).pdf

2.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教育行业竞聘标准.pdf

3.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竞聘表.docx

4.浙江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二级岗位推荐人选汇总表.docx

                                              人事处

                                              2025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