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人才办)、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作者:发布时间:2025-03-18浏览次数:174

人事处(人才办)工作职责

    一、制定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定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落实引进、服务、考核等工作。

    三、做好各级各类人才项目推荐申报、过程管理和考核工作。

    四、负责做好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落实各级人事政策。

    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规划,做好职称改革工作,并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

    六、做好柔性人才的聘任和管理工作。

    七、做好教职工进修访学等管理工作。

    八、做好教职工岗前培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九、负责高基报表、全国教师管理系统等数据维护工作。

    十、负责教职工年度考核、聘期考核及奖惩工作。

    十一、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做好绩效工资的预算、核拨、结算。

    十二、落实教职工社保政策,做好教职工工龄和教龄认定,发放各类津贴补贴。

    十三、制定学校岗位设置方案,负责各类人员的岗位聘任与管理。

    十四、负责全校非教学人员、编外用工的计划、招聘、管理工作。

    十五、办理教职工入职、调离、辞职、退休,以及校内流动和延聘手续。

    十六、维护人事信息系统,编制人事、薪酬数据统计及相关报表。

    十七、做好市级以上人才、高级职称教职工的护照管理。

    十八、组织开展援疆教师等选派及管理工作。

    十九、做好人事人才合同(协议)、档案的整理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二十、做好学校人才交流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十一、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人事人才工作。


退休工作处工作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央、省、市及学校有关离退休工作的方针、政策及规定,落实离退休人员各项政治与生活待遇。 

    二、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及信访工作。

    三、做好离退休人员的各项工作经费。

    四、组织和指导各二级单位开展离退休人员各项活动。

    五、协助处理离退休人员治丧工作。

    六、做好节日慰问和常规性走访,关心高龄、生病及生活困难的离退休人员。

    七、负责离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和信息的采集及统计工作。

    八、指导退休教工各群团组织的建设与活动。

    九、发挥离退休人员作用,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