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教学科研水平,现就2025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修类型
国(境)内外访学 | 1.政府公派国外访学: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 |
2.校派国(境)外访学 | |
3.政府公派国内访学 | |
4.校派国内访学 | |
5.自费国(境)内外访学 | |
6.博士后项目研究:国(境)外博士后 、国内博士后 | |
学历学位进修 | 1.攻读博士研究生: ①定向培养②国家公派留学③自费不脱产④非定向培养 |
2.攻读硕士研究生(全日制/在职硕士研究生/在职硕士学位) |
二、选派条件
(一)“国内外访学”选派条件详见《教师访学研修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4〕14号)文件。
(二)学历学位进修选派条件详见《教职工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2〕14号)文件。
(三)申报“国家公派国外访学”人员需在学校相应通知发布规定受理时间前具备:
1.国家公派留学外语合格标准(附件3);
2.访学目标院校正式邀请函;
3.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各类项目申报指南请登录国家留学网https://www.csc.edu.cn/chuguo查询。2024年“网上报名”时间供参考:国家留学基金委面上项目4月10-25日,地方合作项目6月22-28日,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9月10日-25日。
三、申报程序
(一)2025年教职工国(境)内外进修计划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统筹教职工进修计划,重点确定访学、进修人选。
(二)申请人(被推荐人)本人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工进修计划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出进修申请。学校中层、科级干部须经组织部同意,辅导员须经学生处同意,实验技术人员须经实验室管理处同意。
(三)各单位对申请进修人员名单进行初审、排序,形成本单位的《2025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汇总表》(附件2),并在本单位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及《公示情况报告》(党政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统一报送人事处。
(四)人事处汇总申报材料后,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审核意见,由学校审定。
(五)学校审定通过人员名单在校内发文公布。
四、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充分结合队伍现状和学科建设需要,有重点、有步骤地安排教师参加相应类型的进修,确保教师队伍学历层次与整体教学科研水平逐年提高。
(二)各单位应根据学科特点与发展需要,确保学科专业发展以及师资队伍建设需求与教师个人进修需求的统一,在不影响所在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各类型的进修人数。进修人员的岗位工作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内部进行合理安排落实,在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学校一般不另增进人计划。
(三)各单位应严格把握教职工进修质量,国外访学鼓励教师积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项目(国家公派面上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资助进修。学校要求列入国外访学计划的教师,必须积极申报各类国家公派出国访学项目。
为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教学、科研、育人、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创新能力和国际化水平,各单位应持续鼓励并支持教职工赴国(境)内外访学研修,拓宽学术视野和对外合作能力。学校于2024年4月对《教师国(境)内外访学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8〕57号)进行了补充修订。在保持原有激励的基础上,从增加培养经费类别、经费数额、拨付比例等方面加以完善,并在出访及完成任务后还可以享受一定奖励。详见《教师访学研修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24〕14号)。对于具有连续6个月国(境)外进修学习经历的教师,在申报评聘高校教师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学校予以优先聘任。
(四)教师本人要提前做好进修规划,出国(境)进修的教师须提前规划出国外语培训事宜,不允许教职工擅自离校进修。
(五)进修类型只允许选择一种,访学目标院校或科研院所不超过2个;学历学位进修目标院校或科研院所不超过3个,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变更。进修目标院校需符合下列条件:
1.访学目标院校要求:世界高校综合排名前500强(具体参照QS、USNews、TIMES或ARWU等最新排名之一);或访学学科为全球排名1%以内(参照访学当年最新ESI全球学科排名)的顶级院校或重点实验室。国内访学或博士后项目研究应选择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学科评估前20%以上的学科,省重点建设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及专业性院校,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
2. 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学校要求:“双一流”建设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省重点建设高校;或世界排名前500强的国(境)外高校(具体参照QS、USNews、TIMES或ARWU等最新排名之一);或国家重点学科或教育部学科评估前20%及以上的学科(参照教育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辅导员可报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中规定的高校。外语、体育、艺术、护理等学科专任教师,可报考国内高水平的专业院校。
五、材料报送
请各单位于11月8日前将《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工进修计划申请表》、《2025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汇总表》、《公示情况报告》(所有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党政负责人签字盖章)报送人事处427室,电子稿发送至张立英浙政钉。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张立英 联系电话:2321039
人事处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