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激发教师工作热情,弘扬爱岗敬业、爱生重教、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崇高精神,表彰在教学、科研、服务和学生教育等工作中做出突出业绩的优秀教师,现将第九届“陆增镛教师奖”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推荐名额及表彰奖励
(一)评选范围。“陆增镛教师奖”是“陆增镛纪念馆教育基金会”为我校教师设立的个人荣誉奖,评选范围为从事高校工作满5年,且近3年连续在本校工作的在职教师(校级领导不参评,已获得“陆增镛教师奖”者5年内不重复参评)。
(二)推荐名额。第十届“陆增镛教师奖”计划评选不超过5名(中层干部入选比例不超过20%)。以学院为单位推荐,每个学院推荐人数不超过1人。请各学院严格对照评选条件择优推荐,如无合适人选可不推荐。“双肩挑”领导干部从学科所属学院进行申报。
(三)表彰奖励。获“陆增镛教师奖”荣誉者,由学校和基金会向其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本届奖金额度2万元,并在教师节庆祝大会或“陆增镛教师奖”颁奖大会上予以表彰。
二、评选条件
“陆增镛教师奖”获得者,必须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师德高尚,业务精湛,学风正派,具有优良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立德树人,在教学、科研、服务和学生教育工作中深受学生爱戴或同行认可,并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主讲课程在同领域内有影响,形成独特而有效的教学风格,教学效果优良,近五年(2019年6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下同)业绩突出:主持省部级以上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在教育类核心刊物发表教研教改论文(第一作者),出版高水平、有特色的教材或具有一定影响的教研教改专著(第一作者);主持校级优秀教学成果一等奖以上或参与省部级以上优秀教学成果奖(排名前3);在指导学生论文、专利、考研、科研、竞赛、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注重教学与科研的结合(或在同领域具有一定的学术地位和知名度),近五年在科学研究、社会服务、技术推广等方面取得突出成果: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或重大横向项目(单项经费额度达到文科30万、理科60万、工科120万);在一级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第一作者)或权威出版社出版学术专著(第一作者);主持校级科研成果一等奖以上或参与省部级以上科研成果奖(排名前3)。
(三)具有先进的育人理念,积极探索学生教育工作新思路,在班主任、辅导员等工作中积极为学生排忧解难,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成才。近五年在为人师表、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等方面有感人的事迹,具有先进典型的示范和引领作用,在学生教育工作中业绩突出,获得多项荣誉。
三、评选办法与程序
“陆增镛教师奖”是“陆增镛纪念馆教育基金会”为我校教师设立的个人荣誉奖,评选坚持民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面向一线教师,自下而上推荐,严格评选标准,确保推荐与评选结果的公信度。
(一)学校成立由相关校领导、有关职能部门负责人、教授代表为成员的评选委员会,负责“陆增镛教师奖”的审核、票决评选等工作。校党委书记、校长任评选委员会主任,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设在人事处。
(二)各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班子成员、系(教研室)主任、党支部书记、分工会主席、教师代表等为成员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陆增镛教师奖”的推荐工作。分党委(总支)书记、院长(主任)担任推荐工作小组组长。
(三)评选工作严格按照组织提名、各学院工作小组推荐、评选委员会办公室资格初审、评选委员会票决评选、学校公示、校长办公会审议、校党委会审定等程序进行。
1.组织提名。由各学院的系(教研室)、党支部等基层组织向所在学院提名评选候选人;评选候选人认真填写《湖州师范学院“陆增镛教师奖”候选人推荐表》和《湖州师范学院“陆增镛教师奖”候选人推荐评选信息汇总表》,并组织好必要的支撑材料,提交所在学院推荐工作小组。
2.择优推荐。各学院推荐工作小组严格对照评选条件对评选候选人进行择优、限额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候选人推荐材料报送评选委员会办公室。
3.评前审核。评选委员会办公室根据“陆增镛教师奖”的评选条件,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被推荐人及其推荐材料进行审核,并在校内评前公示三天。
4.学校评选。学校评选委员会进行评审,并以票决方式确定拟获奖人员名单。其中学生处根据各学院推荐的辅导员情况,向评选委员会提交部门意见。
5.学校审定。拟获奖人员名单经全校公示(三天),并征求“陆增镛纪念馆教育基金会”意见后,提交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校党委会审定。
四、相关说明与要求
(一)“陆增镛教师奖”的奖励坚持精神奖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学校和基金会向获奖者颁发荣誉证书和奖金,奖金额度2万元。获奖者事迹和获奖情况记入本人档案,作为培养、聘任、晋升、考核的重要依据,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申报省级“优秀教师”或其他类别先进个人的评选。
(二)学校加强评选推荐工作的监督,成立“陆增镛教师奖”评选意见投诉受理小组,投诉受理小组设在工会。在推荐、评审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评选资格;评选结束后,如发现学术不端等突出问题的,查实后报校长办公会议批准,撤销其称号,并收回荣誉证书和奖金。
(三)各学院要高度重视“陆增镛教师奖”的评选工作,成立推荐工作小组,根据评选条件,做好本单位“陆增镛教师奖”的宣传、提名、推荐、排序和公示工作,请于6月7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湖州师范学院“陆增镛教师奖”候选人推荐评选信息汇总表》(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2.学院公示情况(纸质稿一式一份,加盖学院公章)
3.《湖州师范学院“陆增镛教师奖”候选人推荐表》(纸质稿一式一份,学院签字盖章,A3纸骑缝装订)和佐证材料(纸质稿一式一份)
以上材料纸质版报送至明达楼427室,电子版发送至张立英浙政钉,逾期不再受理。
评选委员会办公室地址:明达楼427室
联系人:张立英 联系电话:2321039
投诉受理小组办公室地址:明达楼339室
联系人:程铧 联系电话:2321140
附件: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陆增镛教师奖”候选人推荐表.doc
附件2:湖州师范学院“陆增镛教师奖”候选人推荐评选信息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