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开展浙江省杰出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浙教厅函〔2022〕85号)要求,经个人申报,职能部门审核,校长办公会议审议,拟推荐刘太顺同志申报2022年浙江省杰出教师,现予公示。
一、公示时间:从2022年5月26日至6月1日,共5个工作日。
二、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三、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通讯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四、联系人:沈云强 联系电话:0572-2321039
人事处
2022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