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州市高层次人才直接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2-06-17浏览次数:37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湖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湖委领办〔20214号)等有关通知要求现将我校湖州市高层次人才直接认定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认定条件

符合《湖州市人才分类目录(2021版)》(附件2ABCDE类认定条件的教师均可申请。

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进行申请,已认定通过的,无需重复申请。具体可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之家”,查看人才码。已认定人才,如达到更高层次人才认定标准的,可申请重新认定。入选“南太湖特支计划”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南太湖优秀文化人才”等在湖申报的人才项目的,由学校直接录入,相关老师如发现“人才码”不是D类以上的,请及时反馈。

二、认定流程

(一)申请人登入“湖州人才数字大脑”人才分类认定系统http://zhrc.huzhou.gov.cn/rcrd/20210423/i7820.html,在线填写湖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申请信息(“所属地区”选择“市级”),并按系统要求上传佐证材料(“申报条件”附件严格对照认定条件上传)。或打开“浙里办”APP,搜索“浙里人才之家”,在“政务服务”栏目下,点击“人才认定”,选择“人才认定A-E”,在线填写申请信息,并系统要求上传佐证材料。佐证材料中的《湖州市高层次人才直接认定申请表》(附件1)申请人签字后,提交至明达楼427室,学校签字盖章后扫描上传。

三、相关政策

经湖州市认定的E类以上人才,可享受湖州市相应的房票补贴、租房(生活)补贴、安家补贴等人才政策。经认定的D类以上人才还可申请湖州市人才绿卡,可享受配偶就业、子女入学、医疗保障、旅游休假、文体休闲、金融服务等优惠政策。

请各学院务必及时通知学院老师做好高层次人才认定工作,以便学校高层次人才早日享受相应政策和服务。

  

联系人:沈云强 联系电话:2321039

  

附件1湖州市高层次人才直接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2《湖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实施细则》.pdf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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