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布公告。学校公布开展普通职员职级晋升聘任工作通知。(普通职员职级晋升暂行办法[湖师院党发(2017)41号])
2.个人申请。根据学校统一部署,本人向所在部门(学院)提出申请,并填写普通职员晋级申报表等材料。
3.单位推荐。所在部门(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初审和思想政治鉴定,确定推荐人选报学校人事处。
4.资格审查。人事处会同组织部对申报人进行学历学位、工作年限等条件的审查。
5.公示名单。学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
6.考察测评。学校对符合申报条件人员组织考察和测评,其中七、八级申报人员委托二级党组织进行,五、六级申报人员由党委组织部统一组织进行。
7.组织聘任。学校普通职员职级聘任委员会评审确定拟聘人员指标和建议名单。
8.结果公示。对拟聘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9.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对拟聘人员进行审定。其中七级以下岗位由校长办公会直接审定,五、六级岗位经校长办公会审议后由校党委会审定。
10.聘任。拟聘人员经市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由学校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