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3-31浏览次数:154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中共湖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度“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委人领办[2021]1号)要求,现将2021年度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指标

我校可申报人数为19名,其中,科技创新领军人才4名,人文社科领军人才2名,教育领军人才4名,高技能领军人才1名,青年拔尖人才8名(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4名,人文社科领域4名)。

二、申报材料

包括申报书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请有意向申报的老师提前做好准备,因各类型人才项目申报表格将由市级相关归口部门先后下发,届时将由各职能部门发放给学院和申报人(2020年申报材料附后,供各申报人参考)。报送材料时,需以学院为单位报送电子材料及3份纸质材料(获得学校推荐资格,确认上报的教师,需额外提交10份纸质材料及正式版电子材料,电子材料与纸质材料内容一致。注意:申报书后自行制作附件材料目录(标明页码),申报书、附件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三、申报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要求,于4月15日前将相关材料分类别提交至相关职能部门,逾期不再受理。其中:人文社科领军人才由人文社科处负责,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由科技处负责,教育领军人才由教务处负责,高技能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由人事处负责。

四、联系方式

1)人文社科领军人才:

人文社科处:莫勤华2322581,660455,mqhua@zjhu.edu.cn

2)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申报职能部门:

科技处:姚玲虹2321598,62235602222@zjhu.edu.cn

3)教育领军人才申报职能部门:

教务处:欧雯雯2321995667772,oww@zjhu.edu.cn

4)高技能领军人才、青年拔尖人才申报职能部门:

人事处:沈云强2321039,664994,02684@zjhu.edu.cn

 

附件1:关于印发《2021年度“南太湖本土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实施办法.pdf


 

 

 

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人文社科处

2020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