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6年度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和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湖人社发〔2016〕50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6年度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后备人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术技术带头人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治学态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一)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创新能力较强,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所带领的创新团队在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并具有成为省特聘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的发展潜力。
2. 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过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具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的著作,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学术技术创新并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科研成果。
3. 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二)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行业发展前沿,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员行列。
2. 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县(区)级以上重点项目,获得过县(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或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3. 已列入县(区)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申报,经学校推荐,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市委人才办审定,可直接确定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不占推荐人员指标):
1. 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培养人员;
2. 出站后留湖州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培养期内个人计划与预期目标要明确合理,今后将进一步严格年度和期满考核工作,把申报时的计划目标完成情况作为考核的重要依据。
二、申报名额及重点
2016年度市1112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后备人选拟选拔150人,我校申报名额一般不超过为10名,推荐名额中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不超过30%
重点向信息经济、高端装备、健康产业、休闲旅游四大重点主导产业,金属新材、绿色家居、现代纺织三大传统优势产业,新能源汽车、地理信息、通用航空、现代金融等若干能够引领未来发展的新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倾斜;高校、科研院所要优先推荐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博士教师(科研人员)。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需填写《2016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1)、《2016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选推荐表》(附件2),《2016年度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和后备人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至所在学院、部门。
2.单位汇总。各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并将上述材料提供至人事处。
3.学校评议。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对各单位推荐的申请人进行筛选,列出人选的推荐顺序,报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申报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加强对材料真实性的审查,确保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并于7月5日前向人事处提供以下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逾期不再受理。
(一)《2016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选推荐汇总表》、《2016年度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和后备人申报材料汇总表》(纸质材料1份,用标准A3纸打印,电子稿1份)。
(二)《2016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选推荐表》(一式4份,用标准A4纸打印,电子稿1份)。表格中要求提供的推荐人选的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等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并添加目录,不超过40页)。每位推荐人选的材料装入一个档案袋中,档案袋上注明推荐人选姓名、申报层次、行业分类、推荐部门。
联系人:朱成,联系电话:2322043(673786)。电子文档发送至zc@zjhu.edu.cn。
附件 1.2016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选推荐汇总表
2.2016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选推荐表
3.2016年度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和后备人申报材料汇总表
人 事 处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