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中共湖州市委组织部 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15年度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和后备人选选拔工作的通知》(湖人社发〔2015〕95号)精神,为做好我校2015年度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后备人选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学术技术带头人必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恪守科学和职业道德,治学态度严谨,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开拓创新精神。
(一)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 专业知识扎实,学术视野宽广,创新能力较强,能跟踪本学科专业前沿领域,所带领的创新团队在同行中具有一定优势,团队核心带动作用强,学术技术水平在省内外同行中处于先进水平,并具有成为省特聘专家、省151人才工程第一、二层次人员的发展潜力。
2. 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市级以上重点项目、基金资助项目,获得过市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在国内外有影响的学术刊物上发表过高水平论文,出版过具有重要学术技术价值的著作,在本专业领域有重大学术技术创新并取得了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的科研成果。
3. 年龄在45周岁以下,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二)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须具备以下条件:
1. 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协作精神,能密切关注本学科、行业发展前沿,学术技术水平得到省内外同行认可,有发展潜力,经培养有望进入省151人才工程第三层次人员行列。
2. 作为主要成员承担过县(区)级以上重点项目,获得过县(区)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其他有影响力的社会奖项,发表过一定数量的高水平论文或出版过著作,取得过重要的科研成果。
3. 已列入县(区)人才培养计划,年龄在40周岁以下,一般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下列人员申报,经学校推荐,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市委人才办审定,可直接确定为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
1. 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第二层次及以上培养人员;
2. 出站后留湖州工作的博士后科研人员。
二、申报名额及重点
2015年度市1112人才工程培养人选、后备人选拟选拔150人,我校申报名额为10名,其中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人选3名,后备人选7名。
重点向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先进装备、节能与新能源、生物医药、新材料、资源环境、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我市重点主导产业领域从事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优秀青年人才倾斜;高校、科研院所要优先推荐从事产学研合作项目的青年博士教师(科研人员)。
三、申报程序
1.个人申报。申请人需填写《2015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选推荐汇总表》(附件1)、《2015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选推荐表》(附件2)、《2015年度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和后备人申报材料汇总表》(附件3),并提供相应附件材料至所在单位。
2.单位汇总。各单位对申请人“推荐汇总表”、“推荐表”、“申报材料汇总表”进行审核,汇总,并将上述材料提供至人事处。
3.学校评议。学校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对各单位推荐的申请人进行筛选,列出人选的推荐顺序,报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上报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通知要求,精心组织,严格申报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加强对材料真实性的审查,确保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并于5月4日前向人事处提供以下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逾期不再受理。
(一)《2015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选推荐汇总表》、《2015年度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和后备人申报材料汇总表》(各1份,用标准A3纸打印)。
(二)《2015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选推荐表》(一式4份,用标准A4纸打印)。表格中要求提供的推荐人选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代表性论文、科研项目、基金资助、专利等附件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须添加目录,单独装订成册)。
联系人:张 剑、何阅雄,联系电话:2322043(683358)、2321272(666035)。电子文档发送至zj2012@。
附件:
1.2015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选推荐汇总表
2.2015年度湖州市1112人才工程人选推荐表
3.2015年度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培养和后备人申报材料汇总表
4.关于做2015年度市1112人才工程学术技术带头人和后备人员申报工作的通知




人 事 处
2015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