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4-03-25浏览次数:69

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人才强省建设,大力培养造就一批引领和支撑浙江经济转型升级的年轻学术技术带头人和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浙联办〔2014〕1号)要求,选拔推荐2014年度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拔推荐基本条件

1.重点资助培养人员

2009年以来入选省151人才工程的培养人员,一般应在第一层次培养人员中推选,特别优秀的第二层次培养人员也可作为推荐对象。已获得过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的培养人员不再作为推荐对象。

2.第一、二层次培养人员

(1)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身体健康;

(2)第一层次申报人选一般应是往年入选第二层次的培养人员;

(3)第二层次申报人选具有突出贡献或取得重大科技成果,经专家评议推荐、联席会议批准,也可破格直接列为第一层次培养人员。

3.第三层次培养人员

为支持企业创新驱动、转型升级,引导产学研深入合作,今年,定向从省“青年科学家培养计划”人选中开展第三层次培养人员选拔工作

(以上申报类别的其他具体条件请详细参看附件1)

二、推荐选拔程序

1.提出申请。申报人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或《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

2.汇总初审。各单位对申请人材料进行汇总、初审,并填写《2014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同申报人员“推荐表”和“登记表”报人事处。

3.审核排序。学校根据申报情况进行审核排序,报校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报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推荐材料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附件1)要求,精心组织,严格推荐条件,严把推荐质量,加强对材料真实性的审查,确保选拔推荐工作的顺利完成。并于4月8日前向学校人事处提供以下材料(含电子版和纸质版),逾期不再受理

1.《2014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2)1份;

2.《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见附件3),《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见附件4),重点资助类一式4份、其他类一式2份,及佐证材料1份(须单独装订成册,不超过40页)。

联系人:张 剑、何阅雄,联系电话:2322043(683358)、2321272(666035)。电子文档发送至zj2012@

 

附件:1.《关于做好2014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2.《2014年度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推荐人选情况一览表》 
      3.《浙江省151人才工程重点资助培养人员推荐人选申报表》
     
      4.《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申报人选情况登记表》
                                                                         
                                              人 事 处

                2014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