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申报高校教师系列(学生思政教师除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须通过学校教学能力水平测试,具体办法按照《参加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方案(试行)》(见附件1)执行。如不参加本次教务处组织的教学效果评价,将无法申报本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教学效果评价仅限当年使用。
请汇总本单位2023年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拟申报人员信息,并于5月10日前(周三)将本单位《2023年参加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效果评价人员名册》(见附件2)纸质稿报人事处(明达楼427室),电子稿发送至邮箱(zhangju@zjhu.edu.cn),逾期不再受理。人事处汇总后由教务处组织专家开展教学效果评价工作。
联系人:张菊(2321039) 施婧 (2322600)
人事处
2023年5月4日
附件1:《参加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师教学效果评价方案(试行)》(湖师院校办发〔2015〕18号).doc
附件2:2023年参加高校教师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教学效果评价人员名册.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