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深化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的意见》(浙教高科〔2014〕28号)、《关于高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高科〔2014〕84号)、《湖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22〕54号)等文件精神,现对评审对象申报材料进行评前公示:
1.公示时间:2022年11月22日至11月28日。
2.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向相关职能部门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
3.反映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反对借机诽谤诬告。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供本人的联系方式和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通讯方式,以便沟通联系。
4.请评审对象自行登录系统下载打印《评审表》(正反打印,一式三份),经二级学院/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1月25日前送至人事处427办公室。
5. 联系部门及方式:人事处 联系电话:0572-2321039
附件:2022年度湖州师范学院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对象申报材料.rar
人事处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