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11-26浏览次数:850

各部门、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821号)有关规定,按照合同约定,对部分引进人才进行聘期考核,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8年到我校工作的博士及以上人才、2017年引进人才考核预警人员以及合同即将到期的年薪制人才。

二、考核内容

根据进校时签订的人才引进合同和工作目标责任书, 2018年引进人才考核首轮聘期(进校满3年)工作目标、2017年度延期考核的人才首轮聘期工作目标以及年薪制人才聘期工作目标。

三、考核程序

1.制定方案。根据学校考核标准和相关要求,二级学院制定本学院的考核实施方案;

2.材料整理。组织考核对象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考核表》和《引进人才业绩汇总表》,并提供相应的支撑材料,提交至所在学院/部门。

3.学院/部门审议。各学院/部门组织专家或院学术分委员会对引进人才的聘期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评议(部门可委托与考核对象所在学科的学院进行评议),提出评议意见,并报学院/部门经党政联席会议或部务会议审议,审议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预警”“不合格”。

4.学院/部门公示。各学院/部门审议结果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向学校报送。

5.学校复核。学校相关部门组建复核小组,在各学院/部门考核的基础上,按照不低于15%的比例随机抽取人才考核结果进行复核,抽查覆盖所有用人单位;2017年考核预警人员全部复核。复核结果与学院人才考核挂钩。

四、工作要求

1.各单位应高度重视引进人才聘期考核工作,严肃认真、合理公正做好此次考核工作的各个环节。

2.参加考核的引进人才如实填写《湖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考核表》,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准确。

五、上报材料及时间要求

1.引进人才业聘期工作考核表、业绩汇总表、公示情况报告各1份。

2.电子稿:请各单位于2021123日前将个人申报填写的《湖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考核表》电子版(无需学院考核结果)以“引进人才聘期考核+所在学院/部门”为邮件主题,发送至 02144@zjhu.edu.cn

3.纸质材料:请各单位于20211210日前将上述纸质材料以学院/部门为单位报送至人事处(明达楼427办公室)。

联系人:谭能志,联系电话:2321557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引进人才聘期工作考核表.doc

附件2:引进人才业绩汇总表.xls


  人事处

 2021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