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1-03-25浏览次数:526

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浙教高科〔2010〕99号)、《浙江省教育厅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浙教资中心〔20211号)文件精神,现将开展我校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人条件

在我校受聘或拟聘教师岗位,系统承担一门由学校教务部门统一安排的教学计划内的高等学校课程,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人员,纳入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员范围。

(一)高等学校教学人员

任教时间满一年的教学工作人员,包括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和正式聘用人员(依法与学校签订正式聘用合同,通过社会人才管理部门进行档案管理的人员)。

(二)附属医院人员

在我校医学院、护理学院从事教学工作满一年,具有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务的人员。

二、网上申报

(一)网上申报(网报系统开放)时间为202146日至423日。申请人登陆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通过“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栏目中“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用户注册并提交认定申请。

(二)网上申报注意事项

1.按网报系统提示流程逐步操作,首次登录系统,须注册。我校“受委托高校”,现场确认点为湖州师范学院

2.任教学科为实际承担教学任务的学科,点选系统中提供的二级学科,辅导员统一填写“思想政治教育”学科。按网报系统要求上传照片。

3.必须填写正确有效的电子邮箱,以便使用“找回密码”功能时接收系统发来的电子邮件。

4.注册填写信息并“提交”,系统显示“你已完成注册”后,为确保注册信息无误,需及时登录系统获取报名号,查看、修改注册信息,了解现场确认注意事项,打印申报材料。

5.申请人在教师资格报名信息系统上传的照片和教师资格证书上粘贴的照片须统一使用近期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白底证件照(上传格式为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

6.申请人须通过网报系统下载、打印《个人承诺书》,在承诺书上签署本人姓名和时间后,对虚线框以内的“个人承诺书”拍照并上传报名系统。

7.通过网报系统下载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须选择A4格式打印一式两份,并在“个人承诺书”上签名。在中国教师资格网 “资料下载”中下载打印《浙江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2010年12月修订)》,并到指定医院体检(湖州市第一人民医院),自行前往不另行组织。上述打印、填写后的表册在现场确认时随其他申请材料一并提交。

三、初审

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对照原件进行初审,核实后在复印件背面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并盖单位公章,原件退还申请人。提交的纸质材料清单如下:

1.《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承若人必须手签);

2.学历证书正本及影印件(专科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的还须提供学位证书原件及影印件);在国外取得学历的,需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定书》原件及影印件;

3.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影印件(二代身份证须正、反面影印);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正本及影印件(符合免测条件的可不递交);

5.《浙江省教师资格申请人体格检查表》;

6.《高校教师岗位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7.实行人事代理聘用的申请人的人事聘用合同原件及影印件;

8.教授、副教授需提供相应职称证书原件及影印件或教授、副教授职称评定文件及影印件;

9.附属医院申报人员还需提中级以上卫生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影印件。
    10.两个学期课表(盖教务部门章)。

四、学校确认

各单位按顺序汇总申请人申报材料,申报材料(一人一袋)和1份《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于430前上交人事处(明达楼425室),《2021年高校教师资格认定汇总表》电子版发至02439@zjhu.edu.cn。人事处就申请人员资格进行审核并确认。

五、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

学校组织通过初审者参加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能力测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六、其他事项

1.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网上申报与现场确认系统严格按设定的时间开放和关闭,凡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网上申报或网报未确认、申请材料未补全的申请人,不能通过本次认定。

2.任教课程证明以教务处认定为准。

3.已获高校教师资格人员确因特殊原因需更改信息的,提交相关更改信息证明材料;证书遗失、损毁需补发换发的,依照《关于规范教师资格证书补发换发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09〕17号)办理。

   如有任何疑问,请联系人事处蒋汉伟,联系方式:2322773。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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