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1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10-28浏览次数:522

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与教学科研水平,现就2021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修类型

国内外访学

1.政府公派国外访学(国家留学基金委项目(高研访学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其他政府公派访学项目

2.校派国(境)外访学

3.政府公派国内访学

4.校派国内访学

5.自费国(境)内外访学

学历学位进修

1.攻读博士研究生:

在职(脱产) / 在职(不脱产)

离职(签返校协议) / 离职(不签返校协议)

国家公派攻读国外博士学位 / 自费攻读国(境)外博士学位

2.攻读硕士研究生(全日制 / 在职硕士研究生 / 在职硕士学位)

二、选派条件

(一)国内外访学选派条件详见《教师国(境)内外访学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857号)文件。

(二)学历学位进修选派条件详见《教职工攻读博士研究生管理办法》(湖师院发〔201856号)文件。

(三)申报国(境)外访学人员需具备:1、出国外语合格标准(附件3);2、目标访学地正式邀请函。

 三、申报程序

(一)2021年教职工国(境)内外进修计划实行个人申请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各单位根据学科专业建设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统筹教职工进修计划,重点确定访学、进修人选。

 

(二)申请人(被推荐人)本人填写《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工进修计划申请表》(附件1,向所在单位提出进修申请。中层、科级干部须先经组织部同意,辅导员须先经学生处同意,实验技术人员须经实验室建设与管理处同意。

(三)各单位对申请进修人员名单进行初审、排序,形成本单位的2021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汇总表》(附件2,并在本单位内公示3,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及《公示情况报告》(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统一报送人事处。

(四)人事处汇总申报材料后,会同各相关职能部门提出审核意见,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四、进修计划申报要求

(一)各单位应充分结合队伍现状和学科建设需要,有重点、有步骤地安排教师参加相应类型的进修,确保教师队伍学历层次与整体教学科研水平逐年提高。

(二)各单位应根据学科特点与发展需要,确保学科专业发展以及师资队伍建设需求与教师个人进修需求的统一,在不影响所在单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统筹规划各类型的进修人数。进修人员的岗位工作由所在单位或部门内部进行合理安排落实,在进修人员进修期间学校一般不另增进人计划。

(三)各单位应严格把握教职工进修质量,国外访学鼓励教师积极申请国家留学基金项目(高研访学项目、地方合作项目、青年骨干教师出国研修项目等)资助进修。学校将在本次列入国外访学计划的人员中推荐部分教师率先申请参加国家公派进修项目的竞争选拔。

(四)教师本人要提前做好进修规划,出国(境)进修的教师须提前规划出国外语培训事宜,不允许教职工擅自离校进修。

(五)进修类型只允许选择一种,访学目标院校或科研院所不超过2个;学历学位进修目标院校或科研院所不超过3个,一经选定原则上不再变更。进修目标院校需符合下列条件:

1.访学目标院校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世界高校排名前500强(参照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上海交大排名)等);

2)访学学科为全球排名1%以内(参照访学当年最新ESI全球学科排名)的顶级院校或重点实验室;

2. 攻读博士研究生报考学校原则上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原“985”、“211”高校,高水平科研院所,“双一流”建设高校、省重点建设高校;

2)国家重点学科或全国排名前10%的学科(教育部学科排名);

3)外语、体育、艺术专业教师,可报考高水平的专业院校。辅导员可报考教育部《高校辅导员在职攻读博士学位专项计划》中规定的高校。

4)报考的港澳台地区和国外高校须在世界高校综合实力排名前500强(参照泰晤士高等教育世界大学排名、QS世界大学排名、US News世界大学排名、世界大学学术排名(上海交大排名)等);

五、申报时间与材料

请各单位于1112日前将本单位《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工进修计划申请表》2021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汇总表》《公示情况报告》(其中申请表一式2份,正反打印,其他材料纸质稿一式1份)报送人事处427室,电子稿材料发送至02684@zjhu.edu.cn。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沈云强电话:2321039664994

 

附件1: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工进修计划申请表.docx

附件2:2021年度教职工进修计划汇总表.xlsx

附件3: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外语合格条件.docx

 

 

人事处

2020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