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工竞聘求真学院岗位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20-06-01浏览次数:2588

 各二级学院/部门: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求真学院第四轮岗位设置与聘任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2023),详见“数字校园”)规定,湖州师范学院教职工可申请竞聘求真学院相应岗位,具体通知如下:

一、竞聘岗位

(一)一般专任教师、校聘副教授岗位

1.湖州师范学院专任教师(不含辅导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中级职称以下且近三年在求真学院承担教学任务的,符合《求真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专任教师空岗设置表》(附件1)岗位专业要求的,可按《实施办法》规定的聘任条件,申请竞聘求真学院一般专任教师和校聘副教授岗位。

2.湖州师范学院非教师岗位人员(含辅导员)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符合《求真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专任教师空岗设置表》(附件1)中岗位专业要求的,可按《实施办法》规定的聘任条件,申请竞聘求真学院一般专任教师岗位。

(二)管理、其他专技岗

符合 《求真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管理及教辅岗位空岗设置表》(附件2)中岗位具体要求的非教师岗位人员,经过所在学院/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可申请竞聘求真学院管理或其他专技岗

二、竞聘程序

1.个人申报。教职工可根据岗位性质和自身实际,对照《实施办法》规定的各类各级岗位的职责、目标和聘任条件,填写相应的《竞聘表》《业绩表》并提交有关支撑材料。

2.所在学院/部门审核推荐。各二级学院/部门岗位聘任工作小组对竞聘人员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成果认定,确定推荐岗位及级别报求真学院评审。

3.学校评审。求真学院岗位聘任工作委员会对竞聘人员进行评审,确定各类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建议名单。

4.公示。拟聘人员公示3个工作日。

5.审定。经公示无异议后,校董事会对各类各级岗位拟聘人员名单进行审定。

6.聘任。公布聘任结果,签订聘用合同。

三、材料提交

请各学院/部门于202062日下班前将竞聘人员《竞聘表》、《业绩表》、支撑材料及各类别汇总表交至求真学院校聘办(西校区明知楼902),电子版表格发送至邮箱zhangju@zjhu.edu.cn.

联系人:张菊(2321231/650639

人事处
2020年6月1日

 

附件1:求真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专任教师空岗设置表

附件2:求真学院第四轮岗位聘任管理及教辅岗位空岗设置表

附件3:相关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