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 期满考核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8-10-25浏览次数:105

各部门、二级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选拔培养实施办法》(湖师院发〔201412号)精神,为强化人才培养考核管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2014年入选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考核内容

1.考核等次

期满考核分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档。对考核不合格者,停止经费资助。

2.考核要求

基本要求:教学、科研工作量达到学校规定的基本工作量以上,教学效果好。有重大教学事故或评教特别差者,一票否决;主持完成校级以上教学科研项目1项以上,或获得课堂教学质量奖1次及以上。

1)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标准(在期中考核合格标准的基础上,符合下列其中1条):入选省级以上人才项目称号;成为省级以上重点学科或重点实验室负责人;成为省级优势(特色)专业负责人;成为省级创新(教学)团队负责人;由副高晋升为正高者。

2)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合格标准(在期中考核合格标准的基础上,符合下列其中1条):在国家一级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有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1部;主持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1项;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排名前3)。

3)校中青年学术带头人考核不合格者:未达到合格标准者。

4)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优秀标准(在期中考核合格标准的基础上,符合下列其中1条):成为校级以上中青年学科(学术)带头人;成为校级以上优势(特色)专业负责人;成为校级以上创新(教学)团队负责人;获省部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1项(排名前3);获得省级教坛新秀,或省级优秀教师奖,或校级教学名师奖;由副高晋升为正高者。

5)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合格标准(在期中考核合格标准的基础上,符合下列其中1条):在国家一级刊物上发表论文1篇及以上,或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2篇及以上;出版学术专著或教材1部;主持省部级以上的科研或教研(教改)项目1项,或主持市厅级科研项目2项及以上;获省部级科研成果三等奖(排名前3)或教学成果奖1项(排名前5),或获市厅级科研成果三等奖以上1项(排名第1),或获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1项(排名前3);获得校级教坛新秀奖或校级“陆增镛”教师奖。

6)校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不合格者:未达到合格标准者。

三、考核方式

列入此次期满考核范围的,需填写《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期满考核表》(见附件2)及《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期满考核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

四、考核材料及时间要求

(一)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期满考核表及中期考核(2016630日)之后的业绩佐证材料(独立装订,附目录页码),一式3份;

(二)湖州师范学院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期满考核信息汇总表,一式3份;

上述纸质材料请于2018111日前提供至人事处(明达楼427室),同时将电子文档发至02148zjhu.edu.cn

联系人:王敏;联系电话:0572-2321039656239

 

附件下载:

校第五批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考核名单

中青年学科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期满考核表

中青年学术带头人、优秀中青年骨干教师期满考核信息汇总表

 

           人事处

           2018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