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6年高等学校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5-23浏览次数:81

各部门、下属学院:

根据教育部教师工作司《关于做好2016年中西部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611号)精神,教育部不再资助东部地区高校国内访问学者。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B类访问学者继续实施,现就做好相关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选派条件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对象必须是列入选派学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力量或青年骨干教师。选派条件按照《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教人厅〔20048号)的规定执行;对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青年教师,可适当放宽条件,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在国内普通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5年以上,年龄45岁以下兼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40岁以下兼具硕士(含)以上学位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二、推荐类别、资助标准、推荐名额与推荐范围

(一)推荐类别、资助标准与接受访学导师。

B类访问学者: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经费由高校从教师素质提升计划及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费中统筹列支。本科高校访问学者导师除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外,还包括国内所有重点高校的博士点学科导师。

访问学者请登录浙江省高等学校师资培训中心网站(http://szpx.zjnu.edu.cn)的访问学者专栏下载查询2016—2017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或登录教育部高校师资培训交流武汉中心提供的导师目录中所列导师(http://cce.whu.edu.cn/szpx/index.php)。

(二)推荐名额。

B类本科高校访问学者不作限额。

三、管理考核

为配合接受学校做好国内访问学者的过程培养管理工作,确保取得预期成果,根据《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项目实施办法》和教育部要求,各类国内访问学者学习期满结束时都须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结业考核表》,由指导教师和接受学校签署意见。2015年选派的高校国内访问学者要进行结业考核,并将委托省高校师资培训中心、省高校师资研究会进行交流检查,各高校要按要求做好考核工作。高校B类访问学者将纳入浙江省高校教师专业发展平台gxjs.zjedu.gov.cn)统一管理。学校组织选派工作及考核结果情况纳入省高校教师素质提升计划的考核。

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项目是充分利用国内优质高等教育资源及科研院所、知名企业等社会资源培养青年骨干教师的重要途径。各高校要结合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专业发展规划有计划、按标准确定国内访问学者,并为派出教师统筹安排好学习、工作时间,确保访学质量。

四、材料申报和时间要求

请各单位将《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B类)》纸质材料一式3份,《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一式1份,电子材料发至邮箱zhucheng@,于2016612日前上报人事处427室。

联系人:朱成    联系电话:2322043673786

 

附件下载

1: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推荐表(B类)

2:浙江省高等学校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3:浙江省国内访问学者(工程师)结业考核表(B类)

42016-2017学年度各接受国内访问学者的学校、学科专业、导师姓名和课题目录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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