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6-03-17浏览次数:71

各部门、下属学院、附属医院:

根据《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要求,2016年度将开展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钱江人才计划”主要择优资助近期回国来浙工作和创业的海外留学人员及团队。

(一)社会科学(C类):主要资助社会科学(包括文化、艺术、新闻、经济、法律、体育等)领域留学回国人员及团队的工作启动、来浙讲学(教学)或进行咨询服务和自主创业等;

(二)特殊急需人才(D类):主要资助我省急需引进的具有特殊专长,或从事科技创业创新的留学回国人员工作启动。

C类项目每个资助3万元,D类项目每个资助5万元。

二、申请条件

申请资助人员需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3年及以上的海外学习工作经历,201311以后回国来浙工作或创业;

(二)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196611以后出生);

(三)申请项目的执行年限必须在申请者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有效期内。

已入选国家、省千人计划的,或已获过钱江人才计划资助的,不予重复资助。

三、重点支持范围

回国来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海外博士;在信息、健康、环保、旅游、时尚、金融、高端装备制造等我省七大万亿产业和文化创意、海洋经济、生物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从事创业创新的海外留学人员;省级留学人员创业园、省重点企业研究院、省级产业集聚区引进的海外留学人员。

四、申报程序

(一)推荐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填写《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经个人申请,进行全信息公示后由学校负责推荐上报。个人申报纸质材料请于318日前报送至人事处(明达楼427)

(二)材料审核。人事处将材料审核汇总后,报送至湖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申报评审。市人社局汇总全市申报材料后,上报省人力资源和保障厅。省人力社保厅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确定项目资助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核拨资助经费;

(四)签约验收。获资助的项目申请人签订项目实施合同书,并按时提交项目中期考核材料和结题验收报告。

五、申报材料

(一)《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申报情况一览表》(见附件1),一式1份;

(二)《浙江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申请表》(见附件2)及相关附件证明材料(附件清单见附件3)各2份,一同装订成册。

以上材料的电子稿请发送zhucheng@.

联系人:朱 成     联系电话:2322043673786

 

关于开展2016年度省“钱江人才计划”C、D类项目择优资助工作的通知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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