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州师范学院2014年国(境)外访学返校人员考核事宜的通知

作者:发布时间:2015-06-17浏览次数:112

各位老师:
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教师国内外访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14号)中“校派或自费类国内外学人员返校1年后参加学校考核”的要求,现就2014年国(境)外访学返校人员考核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人员
考核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考核内容
    (一)学术骨干访问学者类考核内容
1.与访问单位和导师的联系状况,国际学术网络的建立和学术资源的获得状况;
2.面向全体或部分师生的学术讲座、工作坊、研讨会的开展情况;
3.本人或所指导的学生发表高质量的论文情况;
4.参加国际或国内(核心)会议以及作学术报告情况;
5.主持获得国际合作项目、省部级以上的教学科研项目以及参与国外高水平研究项目情况;
6.核心以上刊物发表学术论文情况;
7.实践性较强的学科,其本专业相关作品、政策咨询报告或获奖等可作为考核依据。
(二)教学骨干访问学者类考核内容
1.发表教育教学论文;
2.主持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
3. 开设双语课程;
4.组织教师教育教学能力发展相关专题讲座、工作坊和研讨会。
三、考核时间及材料要求
1.学校每年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受理访学考核工作,上半年考核时间为6月30日,下半年考核时间为12月30日。
2.根据《湖州师范学院教师国内外访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湖师院发〔2014〕14号)要求,完成以上考核内容中的两项,方为考核合格,学校即兑现剩余访学资助。
3.考核材料要求如下:
(一)论文复印件一份
(二)学术讲座、研讨会、工作坊的通知、与会人员名单(签到表)、讲座内容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份
(三)参会会议的邀请函、内容及学术报告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份
(四)项目的立项文件或中期研究进展报告或结题报告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份
(五)专业相关作品、政策咨询报告或获奖的复印件等相关材料一份
(六)教务处提供的双语课程证明的复印件一份
 
 联系人:张 剑、何阅雄,联系电话:2322043(683358)、2321272(666035)。
 
 
                                                人 事 处
                                            2015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