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导师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现予以转发,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导师志愿表》,请申请人在2013年4月25日前将《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导师志愿表》一式3份交给人事处张剑,电子稿发送至zj2012@。联系人:张剑,2322043,683358。
附件1:《关于印发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导师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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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151人才工程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导师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现予以转发,符合条件的人员请填写《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导师志愿表》,请申请人在2013年4月25日前将《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培养人员导师志愿表》一式3份交给人事处张剑,电子稿发送至zj2012@。联系人:张剑,2322043,683358。
附件1:《关于印发浙江省151人才工程导师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